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省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黑高工委字【2011】14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文件要求,为08级学生党员毕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毕业前的培训教育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情况,将毕业生党员的毕业前教育列入工作日程,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要结合庆祝建党纪念日活动,采取表彰会、党员代表座谈会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教育形式,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教育。同时,要认真听取毕业生党员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他们表达良好的祝愿。整个教育活动要做到贴切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三、认真过好主题鲜明的组织生活会。
各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组织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过一次以“爱国、成才、奉献”为猪蹄的组织生活会,畅叙情怀,互励互勉。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校前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与社会衔接准备工作。
(1)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员建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专递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明、思想汇报等。
(2)印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友情提示》,使毕业生党员明确转接组织关系的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帮助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尽快落实到相应的党组织。
(3)对毕业时已找到工作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包括见习6个月以上)的学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的一般次序是: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没建立党组织,则转入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党组织。
(4)对毕业时仍未找到工作(或见习时间低于6个月)的学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